关于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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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是我国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今年来,我区也将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放进中心工作,通过拓展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功能,承接部分政府惠民利民项目,降低社区管理成本,满足社区居民多元需求,不断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目前我区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环境还有待优化,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

  1. 社会服务的执行主体转移艰难。有的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社会服务认知不到位,只看到目前社工机构服务经验的不足,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相关服务推动的重要性,没意识到社工服务需要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更加不了解社工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手法,因此不认同目前服务购买的模式,老是觉得可以按照老套路,无须购买专业服务,因此只是简单附和政府的要求,从招投标到后续的服务,都只是应付式地走流程,工作侧重于服务站点的装潢布置和表面的功夫。

  2.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滞后。除了与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相比,社会工作人才紧缺外,社工督导及管理人才,对于前线社工的持续培训及支持力量不足。导致社区服务质量下降,影响群众对社工组织的信任感。

  3. 政府购买服务的财税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财政拨款过程中时常出现拖延现象,造成社工组织租金周转困难,社工薪酬发放难以保障; 征税方式不合理,使许多社工组织依旧按照企业标准纳税,以及将社会组织的后续服务运作成本作为组织财政年度利润,缴纳高额所得税。

  4. 服务评估指标系统尚处于摸索阶段。对于刚起步的服务项目,每半年一次的评估过于频繁,现行“一刀切”的标准难以评价社会需求不同的地区(如老城区、城乡结合地区、农转居小区等的基层服务需求并不相同)的服务成效,需要建立更符合实际的政府购买服务评估制度。

办法:

  1. 首先,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应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理论学习,更加重视社会服务政策对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充分理解和认识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以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及阶段性特征。通过理论及实践学习,拓宽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思路,进一步熟悉及了解社工工作的性质和工作手法。二是,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网络广泛宣传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先进典型,让更多的人了解社工、接受社工、尊敬社工,并能自愿参与以及配合社工的服务工作。三是,明确社会组织在参与及执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中的角色和地位,避免购买方将街道行政管理工作随意加于社工机构,保证社工机构开展工作的计划性、独立性及专业性。

  2. 政府应引导各社工机构着眼长远发展,重视培养机构管理、本土督导、一线社工的“老—中—青”人才梯队,完善专业社工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工招聘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社会工作者“愿意干”,“干得好”,“留得住”;出资聘请资深社工督导,定期为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及定期开展培训课程,以提升社工管理及服务水平。

  3. 政府应尽快修订及制订相关的配套财政及税收政策,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在服务资金运作上,允许政府、社会、企业、私人等多渠道的资金支持社会组织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做一些专项的、多元化的服务。

  4. 完善社区创新管理模式监督与评估体系。一是依托行业协会,制定我区社工机构的管理与服务规范,引导各社工组织加强组织诚信和自律建设,规范工作职能。加强各社工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避免出现互挖人才等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二是建立培育性评估体系。建立工作开展的规范指引,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三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评估制度,对社工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服务使用情况、机构运营管理情况等进行系统性评估,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取消其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的资格。

2020年2月7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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