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政策与流程
机构工作员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应当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平等的沟通关系,维护服务对象权益,倾听服务对象诉求,尊重服务对象选择,保守服务对象隐私。
工作目标
社工服务站点确保服务对象获得清楚明确的资料,知道如何申请接受和退出服务。
流程规定
1、社工服务站点备有让服务使用者申请以及退出服务的规定及程序,以供服务对象及其家属、转介机构及员工知道有关步骤及程序。
2、为参与服务使用者的员工提供指引,详述以公平原则收纳服务使用者的政策,社工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社会工作者守则和操守,使他们清楚知道须遵守有关程序。
一、个案辅导服务
1、申请资格:当地社区居住、就读或工作的人士。
2、申请服务形式:申请人自行申请、家长或监护人转介、公众人士或机构转介;由中心社工主动接触的服务对象可免除申请。
3、申请程序:①申请人可亲临、致电或书面向社工服务站点提出申请,由社工填写相关记录表格;②社工须向申请人口头清楚详细阐述服务申请规定及程序;③没有行为能力的申请人,需得到家长或监护人口头同意;④社工把有关资料交给站点主任作出评估,并由站点主任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不接纳申请的情况:①所有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被站点评估为不接纳的情况;②负责社工须以电话/书面/面谈的方式向申请人清楚详述不接纳的原因,如有需要,负责社工须为申请人提供转介。
5、申请人退出个案服务:①服务使用者自愿放弃继续接受服务;②服务目标已达到;③服务未能有效提供,如服务使用者移民、搬离服务范围居住等;④服务使用者愿意被转介到其他更合适的服务。
6、退出服务的程序:负责社工须向服务使用者清楚阐述退出服务的情况和程序,并且了解退出服务的原因。如有需要,并得到服务使用者同意,签署《个案结案表》。
二、小组/活动
1、申请资格:凡在社区内区域居住、就读、工作或生活的人士都可选择申请参加服务站点的所有小组和活动。
2、申请形式:①申请人自行申请;②没有行为能力的参加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申请;③由社工主动邀请可免除申请。
3、申请程序:①合资格申请人须填写《小组/活动报名表》交给中心,或者电话、口头报名,由负责社工与其协助填写表格;②社工须向报名人士说明小组/活动详情及参与小组/活动须注意的事项;③没有行为能力的申请人,须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或口头同意;④最终参加者名单须有负责社工确定并且联络参加者。
4、不接纳申请的情况
申请一旦被接受,不能申请退出/中途退出/转让,除非特别原因,须事前向负责社工说明情况,并且得到社工的同意方能生效。
5、退出服务的程序:①负责社工需提前向服务使用者说明小组/活动的情况和程序,并了解退出小组/活动的原因,经社工同意有关申请方能生效;②社工需提前告知服务使用者小组/活动的结束时间,离别情绪较大的服务对象需进行干预;③如有需要,经服务使用者同意,可进行转介到更合适的机构。